说明文的写作
说明文的写作
说明文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体,主要以解说事物和阐释事理为主。解说事物主要是介绍事物的性状、特点、构造、功能和用途等,阐释事理就是把事物的概念、特征、来源、种类、变化等讲述清楚。说明文是日常生活中实用性很强的文体,除常规的事物说明、事理说明和程序揭秘类说明文以外,还包括说明书、提要、规则、章程、解说词等。在常规的说明文外,解说词也可能独立成为高考作文的命题形式(在前面的应用文写作中,已对解说词的写法有所说明,这里不再赘述)。
第一 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。细致观察,深入研究,明确说明对象的独特之处,从而在文中凸显说明对象的特征,才能使读者对你所说明的事物有清晰、深刻的了解。
第二 要合理剪辑。说明对象可供说明的方面可能很多,要依据说明意图恰当处理,做到主次分明,详略得当。
第三 要条理清晰,必须做到言之有序,层次分明。以什么顺序组织材料,要根据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或说明对象的规律而定,如时间顺序、空间顺序、逻辑顺序等。
第四 要讲究方法。把特征说清楚,把事理说透彻,必须有相应的说明方法。常用的说明方法有定义法、诠释法、分类法、比较法、数据法、引用法、举例法、比喻法、描摹法等。至于采用何种方法,应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和写作意图来确定。
最后要生动形象。说明文的语言要求做到准确简明,如果只是泛泛说明,难免给人味同嚼蜡之感。说明文讲求生动形象地说明事物,可采用一些生动活泼的语言,或以一定的描写、形容,或用一些比喻、拟人、设问等修辞手法,或引用一些寓言、故事、传说等增强说明语言的内涵,提升说明文的趣味性。